贈與情況之課稅問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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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爬文已知父母贈與小孩的話,父母可各自匯款220萬(免稅)

但是我的問題來了,如果媽媽匯220萬給小孩,但爸爸戶頭沒錢,所以媽媽先行匯給爸爸220萬,然後再由爸爸戶頭匯出220萬給小孩。

上述這種情況的話,會被認定為都是媽媽的錢(即440萬)而被課稅嗎?

謝謝大家解惑。

另,因手機打字排版有亂,再煩請大家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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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之前請確定自己先作下列三件事。

1.看過置底的FAQ
2.看過文摘裡的綜合所得稅講座。
(按tab進入文摘)
3.使用/搜尋過關鍵字。

都做過的話就按10次ctrl+y刪除這段話開始發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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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9-06-28
財務規劃,上網伸手要免費的,太……廉價了吧!
Poppy avatarPoppy2019-06-30
不會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06-30
理論上可行,實務上最好匯款日期錯開,最好申報贈與稅
Ula avatarUla2019-07-02
,以免國稅局承辦人員又用實質課稅原則搞人。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7-04
三次移轉金錢的行為都是「獨立意思」,而不是有事先計
畫性移轉金錢……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9-07-07
很好笑啊!但你跟國稅局講這是財務規劃的話,會被視為
是一個贈與行為(贈與契約是不要式、不要物的債權行為
Lucy avatarLucy2019-07-12
)。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7-16
有人就這樣子每年同一天固定贈與220萬給受贈人,也沒
有申報贈與稅,被國稅局人員詢問時,也不懂要事先諮詢
Delia avatarDelia2019-07-17
,被依實質課稅原則課徵贈與稅,成為經典案例……
Dinah avatarDinah2019-07-21
這個經典案例,如果每年都申報贈與稅的話,起碼表面上
是數個贈與行為。
Ethan avatarEthan2019-07-25
Iris avatarIris2019-07-25
尤其是洗錢防制法實施之後,申報贈與稅能證明資金來源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07-25
,這是比較好的。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7-29

爭點:《遺產及贈與稅法》的贈與行為究竟是訂立贈與契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9-08-01
約時?還是移轉贈與財產時?
國稅局人員認為是前者喲!
Ethan avatarEthan2019-08-02
很多人認為我贈與低於220萬贈與稅免稅額的動產,依《
遺產及贈與稅法》不必申報(不動產的話,是一定要申報
Hazel avatarHazel2019-08-03
,不然過不了地政事務所這一關),法律上是合乎贈與契
Ingrid avatarIngrid2019-08-05

法之規定,也往往沒有訂立具有證明力的書面贈與契約(
Susan avatarSusan2019-08-09
例如:經過公證人公認證過),等被國稅局從金流資料找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8-12
到後,加上應對內容講得不好,最後就來不及了。
Hedda avatarHedda2019-08-16

當你沒有申報贈與稅,也沒有訂立具有相當證明力的書面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8-21
贈與契約的話,國稅局有可能從金流資料中抓出一些人來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8-25
,如果這些人應對不佳,可能會被國稅局將數個移轉贈與
財產認為是一個贈與契約……
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9-08-28

以後贈與人必須要學會的話術:
Kelly avatarKelly2019-08-30
我每一次贈與財產,都是臨時起意,並不是事先有計畫性
的…… XD
Freda avatarFreda2019-08-31
Necoo avatarNecoo2019-08-31
PS:最近看到一個由先進提供的案例大概內容:
有一個人因為兒子結婚生子,很高興地告訴兒子每年他生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9-05
日都會匯給他220萬元,因為未達220萬贈與稅免稅額,所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9-06
以這個人就沒有申報贈與稅,國稅局查到金流發現這個人
怎麼每年固定日期就匯給他兒子220萬,就叫他去喝咖啡
Faithe avatarFaithe2019-09-07
,他也如實講了上述原因,最後被國稅局認為是一個贈與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9-09
行為(一個贈與契約,只是分年移轉贈與財產而已),依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9-09-12
實質課稅原則,將歷年固定日期的匯款通通計入贈與總額
,課徵贈與稅。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09-14
謝謝樓上這麼辛苦的打了這麼多,長知識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9-18
我個人是覺得這個案例是不太合理,因為分年分次贈與財
產是一般人常用的合法節稅方法,而非特別奇怪方式的
脫法避稅或違法逃稅。
Irma avatarIrma2019-09-23
一般人分年分次贈與財產,難道通通都是臨時起意,而沒
有計畫性?真按照這個案例的標準,很多平時常用的合法
節稅方式都嘛有問題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09-23
網家
Selena avatarSelena2019-09-27
稅務入口網-贈與稅節稅手冊,有教大眾分年贈與節稅的說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9-09-27
上面那個案例太狠了吧?XD 真好奇最後有沒有真的補稅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9-09-30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0-03
所以稅法怎麼寫根本不重要了? 國稅局說你逃稅就是逃稅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0-07
自己沒弄好,怪國稅局?
Rachel avatarRachel2019-10-12
對同一種方法可能有兩種不同的解釋,為了避免國稅局亂
解釋,只好換一種方法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9-10-13
蠻扯的,不制定新法、新準則,變成每個地區課稅狀況都不
一樣,只用一個實質課稅原則來課稅,爛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9-10-14
T大狀況有聽說過,沒想到真的發生了,今天拿這個情況再去
問其他遺贈稅務員,他還會跟你說這有什麼問題呢?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9-10-19
過去某些稅捐機關告訴民眾節稅的方法,現在有可能變
成逃漏稅。
Oscar avatarOscar2019-10-20
稅捐機關的大絕招:實質課稅原則……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10-24
有些東西,我是覺得很扯,但對納稅義務人有利,我也就
不反對了。例如:金錢贈與,錢都交付了,無法定事由,
還能撤回贈與行為,當然前提是在被國稅局發現之前。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10-27
這例子應該還有別的狀況混合發生,我覺得單純來看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10-29
稅局不一定合理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10-31
那例子也太不合理了吧 垃圾
Erin avatarErin2019-11-05
所以每年贈與低於220萬,也要申報?
Erin avatarErin2019-11-09
為什麼不申報?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9-11-12
在《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是可以不申報低於220萬的
財產贈與(實務上不動產贈與是無論金額多寡都強制申報
Ivy avatarIvy2019-11-14
)。
但就洗錢防制及將來資金來源證明的話,還有莫名其妙地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11-16
將分年分次贈與卻沒申報贈與稅,視為一個贈與契稅的預
防針,最好還是申報比較好。
Agatha avatarAgatha2019-11-17
t 大你這個案子是純粹聽先進講的,還是有案例?
如果有案例,方便提供一下嗎?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11-20
一個出過很多書的大前輩的書面案例,應該是真實案例。
Una avatarUna2019-11-22
就是因為異於絕大多數人的見解,所以才值得一提。
Iris avatarIris2019-11-24
你那個案例是否能提供出來?
Regina avatarRegina2019-11-25
就你推文所言,我認為國稅局本來就會查財產移轉
而不是真的贈與
Oscar avatarOscar2019-11-25
重點在"每年固定"220萬,他又直接壓在免稅線上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11-29
想要合法轉移財產,請做好功課再動作!
Poppy avatarPoppy2019-12-01
我已經好幾年透過這種方式贈與給小孩,有時有申報,有時
沒申報。老婆沒甚收入,都是我贈與給她,她再贈給小孩,
也是這樣告訴國稅局,沒有實質課稅補稅的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12-01
每年夫妻 幾乎 都各220萬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12-05
在想,T大案例,可能是贈與人自己有短漏報所得,無法證
明自己怎麼有能力每年給兒子220萬造成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12-08
真是那樣子的話,會去抓所得稅那部分,稅金照理說會比
較高一些。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9-12-08
金流紀錄在,就只會被視為一筆贈與!因為資金來源同
一套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9-12-11
但夫妻間贈與本來就是無限額,除非原來夫妻本來就是
有做財產分開管理的協議,這樣操作上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