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予稅 媽媽幫忙出現金買房子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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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poop (惑)》之銘言:
: 最近買了一個房子約800萬,原本打算跟銀行貸款八成
: 但媽媽的觀念是,不要讓銀行賺這個利息錢
: 所以會先幫我付600萬,我自己則是付200萬。
: 因為擔心贈與稅的問題,代書是教我們各自把錢匯到履保帳戶裡,
: 而不要媽媽先把錢匯給我,我才統一匯到履保帳戶裡。
: 請問這個方法真的可行嗎?
: 此外,我因為明年會有一些現金入帳,所以明年應可將600萬還清給媽媽
: 這樣子是不是也會被課到贈與稅呢? 我應該如何避免,謝謝 :)

先請代書確認市價800萬房地的土地公告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合計多少,如未達220萬,

也可考慮由你贈與200萬現金給媽媽,以媽媽名義出資購買不動產(登記在你名下),

之後你再分年還給媽媽(每年220萬元內)。

參考法條: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3項
「財產之移動,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三、以自已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
者,其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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