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文物所得分離課稅 須向文化部申請核准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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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文物所得分離課稅 須向文化部申請核准

2022-04-19 00:37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安永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昨(18)日提醒,《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修法後

,個人交易文物、藝術品的財產交易所得,可採分離課稅,不過若沒有向文化部申請,仍

要記得在今年5月報稅時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

為帶動藝文產業發展,自去年5月21日起,經文化部認可的文化藝術事業,在我國境內舉

辦展覽、拍賣等,業者可向文化部申請核准,由業者擔任扣繳義務人,個人文物、藝術品

交易所得,可由業者採扣繳方式,依成交價6%為所得額、稅率20%扣稅,等於實質稅率

1.2%,達到減稅效果。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24877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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