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屋和贈與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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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我有看過之前的文章了

有幾個地方還是有問題

想要請教一下

我們買了820萬的房子在桃園 男朋友的媽媽(以下簡稱媽媽)手上有500萬

方案一:若是以媽媽的名義簽約,在贈與給男朋友,是否也是要再繳一次土地增值稅、

契稅,而且房屋的貸款是否也一定要用買受人也就是媽媽的名義,可是我男朋友

是公務員,利率1.325比用媽媽名義貸款少很多

方案二:媽媽今年匯給我男朋友500萬元,主張其中220贈與,280借貸,

簽立借據(需要公證嗎?),至今年五月到十二月,每個月匯款二萬元至媽媽

一到明年,主張媽媽又贈與220萬元,主張債權債務抵銷,這部分的借據我們需

要主動申報給國稅局知道嗎?

方案三:直接把280萬元的現金領出來,交給賣方,這樣可以嗎?

唉好煩惱,買房子就貸款很多錢了,想說能省則省,不知道怎樣的方案比較好

請知道的前輩指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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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09-04-19
土增稅由受贈人繳納為佳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4-21
貸款 要一併過去 給妳男友
沒有結婚登記 就要給你男友財產 風險真高....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9-04-22
方案3. 不好 雖然還是會課到稅...60萬*10%
Edith avatarEdith2009-04-24
樓上誤會了 是男友的媽媽阿 不是原po的媽媽
Hazel avatarHazel2009-04-26
建議先付頭期款220萬 剩下貸款
Quanna avatarQuanna2009-04-29
等明年媽媽再贈與220萬 一年的利差<<贈與稅阿
Doris avatarDoris2009-04-30
SORRY 我搞錯了 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