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房子未過戶, 就必須繳交較高稅率?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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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為對於稅法認定不是非常了解,

也查了一些法規, 目前還沒有可以解惑,

想詢問大家關於這狀況的部分,

在新竹買了一間中古屋, 簽約時間是 7/3, 辦理過戶是 8/24

因前陣子遇民俗月尚未驗屋交屋 (原屋主還住在裡面), 預計在 9月底完成,

但今天接到新竹稅務局來電表示, 需要透過視訊來確定是否為自住,

我有說明還未交屋, 稅務員表示就必須使用 1.5% 來計算 7/8/9月,

若確定交屋再提出自住申請以視訊方式改回1.2%,

有詢問代書, 這狀況是否合理,

代書表示, 因為剛好7/1 為新的年度, 又剛好在 7/3簽約,

然後他說稅務局是用抽查的方法來看每項申請是否為自住,

意思是我如果運氣不好被抽到, 就要繳到 1.5%? 但我就還沒交屋啊?

這部份想詢問各位, 是否正確合理? 有任何依據可向稅務局維持自住1.2%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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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ly avatarLily2022-09-01
應該買賣方協調房屋稅計算基準以交屋日計算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2-09-01
惡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