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交易所得 花費舉證部分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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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賣了一間持有五年的老屋
今年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

當初 整修花了不少錢>___<
但是只有 估價單 跟 水電工程行開 給我的幾張收據 (依據工程進度而付款)

(上面只有一個簡陋的公司章:: xxxx水電工程行 & 電話 & 地址)
(不是公司行號免用統一發票的那種章)


請問 這樣到底可不可以列為 必要的花費成本
國稅局會買單嗎....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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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9-05-18
可以試試看,但最好跟對方要統編寫上去
Kyle avatarKyle2019-05-22
不過工程應該都不少錢吧,為什麼對方不開發票?
Thomas avatarThomas2019-05-22
因爲常規 會被要求 工程施工總價要加5%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05-26
這樣就是協助他人逃漏稅啊......5%是開發票的營業稅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9-05-30
這單據拿去扣掉金額又不小的話,可能會被以非法憑證剔
除,外加對方被國稅局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