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跨境電商已繳納337億元營所稅和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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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跨境電商已繳納337億元營所稅和營業稅

2022-09-13 19:45 聯合報/ 記者 賴昭穎/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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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說,跨境電商累計繳納的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共計約337億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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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Google等跨境電商在台繳稅問題近日引發討論,財政部賦稅署官員表示,目前已有

143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而自106年以來,相關業者繳納的營業稅和營利事業所得稅

共計約337億元。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日前受訪被問到跨境平台在國內只要繳營業稅,不需要繳營所稅時表示

,政務委員鄧振中將與美方開啟的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中的數位貿易談判裡就有提到,目

前的談判內容包含課稅、雙重課稅等相關議題。

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說,不清楚唐部長受訪的實際說法,但中間應該有誤解,財政部106

年訂定境外電商銷售電子勞務課徵營業稅和所得稅的相關作業規範,跨境電商目前在國內

沒有只繳營業稅、不繳營所稅的問題。

賦稅署官員說,營業稅方面,統計自106年5月1日至111年6月30日止,共計226億元;所得

稅方面,106年度到110年度共111億元。

而目前共有143家境外電商辦理稅籍登記,這些業者只要銷售電子勞務,依規定可以找代

理人申報或自行申報,目前約有超過六成是找代理人申報營業稅或營所稅。

至於境外電商計算所得的方式,官員表示,會根據電商在國內的金流來推計課稅,也就是

會先以電商的收入乘上30%的淨利率,計算出利潤後,再按照業者在台灣來源所得的貢獻

度去計算。舉例來說,如果某電商收入是100元,國內貢獻度為50%,所得就是15元(100

X30%X50%),之後再乘上營所稅率20%,就只要繳3元的稅。

針對蔡總統日前表示希望和美國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賦稅署官員說,台美尚未簽署租

稅協定,但所得稅法有避免雙重課稅機制,民眾如果在國外已經繳的稅有納入我國稅基,

在國外繳過的稅,在國內就可以限額扣抵。

至於台美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是否可能納入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的議題,相關官員說,「不

會」。因為貿易倡議的主談方是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和美國貿易代表署,租稅問題牽涉

雙方財政部,因此要分開處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60981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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