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已知GDP之下求算GNP的問題 - 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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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好奇而自修經濟學
研讀中有一個問題困惑我已久

書上提到計算GNP的方法之一為GDP加上「要素在國外所得淨額」
(net factor income from abroad)
即 GNP = GDP + 要素在國外所得淨額

我的問題是,為什麼只加上"要素所得"呢?


在算GDP時,不僅要加要素所得(w, r, i, p),還要加「資本折舊」及「間接稅淨額」
因為這些都會反映在產品或勞務的售價上

同理,在求算GNP時,於國外的國民所售出的產品,其價格應當包含生產該產品的資本之
折舊才是呀(假設這些資本是在國外購得)。
此外,國民於國外所經營的企業應當也要繳交間接稅。
那麼為什麼GNP的算法,只是將「要素在國外所得淨額」加上GDP,而不需要加「在國外的
資本折舊」以及「在國外的間接稅淨額」呢?

又,書上也提到
NNP = GNP - 資本折舊
NDP = GDP - 資本折舊

兩個所減的"資本折舊"是一樣的
難道資本沒有分「國民在國外所擁有的」以及「處於國內的」嗎?
若是如此,在求算NNP, NDP時所要減的資本折舊應該不一樣吧


這個問題困擾我很久
第一次不懂時想說就算了,應該也不重要
最近重看時還是不懂,心裡實在很不甘心,想把它給弄懂

還煩請先進釋疑,先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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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Poppy avatarPoppy2006-04-18
我建議你讀高老師的三面依體,你的問題來自
Rachel avatarRachel2006-04-19
不同面向
Hardy avatarHardy2006-04-23
謝謝你,請問高老師的全名是?剛有爬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