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夫妻合併申報及扶養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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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版上各位前輩.

夫妻合併申報用自然人憑證 是不是在"所得資料"裡
用配偶的自然人憑證載入資料後.薪資所得扣除額就會從104,000變 208,000 ??
因為老婆沒有工作,薪資資料一直都是0,所以沒辦她的自然人憑證,

另外扶養的人(身障,兄弟姊妹)如果只有1~20000薪資收入(整年),
是不是也要用他的卡載入資料, 薪資所得扣除額會再 + 104000嗎 ?

另外身障者如果可退稅,以前從沒報過稅,為了退稅($1000)而先完成了報稅,
這樣是不是我就不能再報他扶養(免稅額82000)&身障(扣除額104,000)??
這樣還能拿他的卡把他報的取消嗎?

抱歉小弟第一次發問.問題可能有點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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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dith avatarEdith2013-05-02
你的老婆薪資是0,因此就沒有薪資扣除額可扣
Gary avatarGary2013-05-06
另你撫養的兄弟姊妹若薪資收入20000總共可扣除
Jacky avatarJacky2013-05-09
免稅額再加上20000(薪資扣除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