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新聞在吵的房地合一等稅制問題
想請教 若目前長輩 贈與一筆不動產(若是家族留下的 難以舉證)
這筆不動產 後續再買賣該如何舉證成本?(通常採用政府定價 似乎都頗低?)
是否反而不採用贈與 直接以買賣方式跟長輩取得(當然會付出一些稅)
但後續若還有交易時 反而舉證成本不會因過低
造成因獲利價差變大 而課更多稅?
稅制法律細節太多 這部份不是很熟
好像代書覺得等上路再說@@
想多了解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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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 若目前長輩 贈與一筆不動產(若是家族留下的 難以舉證)
這筆不動產 後續再買賣該如何舉證成本?(通常採用政府定價 似乎都頗低?)
是否反而不採用贈與 直接以買賣方式跟長輩取得(當然會付出一些稅)
但後續若還有交易時 反而舉證成本不會因過低
造成因獲利價差變大 而課更多稅?
稅制法律細節太多 這部份不是很熟
好像代書覺得等上路再說@@
想多了解看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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