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廠商專案退稅or開具折讓單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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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無帳號,以下為代po)

麻煩先進解答了
謝謝!

以下是狀況說明:

購方為甲,售方為乙

甲、乙於100年有項交易案(簡稱:A案)

乙於100年底依約交貨並開具統一發票(僅一張)向甲請款
甲依約及發票金額進行付款

後來於101年底因故A案全案取消
甲欲取回已支付之款項,並將貨物退還予乙。

因乙無力一次全數償還,向甲請求分期償還。

請問:

針對100年底開立發票
甲應如何處理?(註:時間點已為101年底)

以折讓單方式作全數折讓並向乙取回已支付之款項
或是發函予乙告知A案已取消,請乙提出專案退稅,再慢慢將款項收回?

另請教單一一張發票,如欲全數折讓,是否僅能開立一張折讓單,或是可以以二張
以上之折讓單將發票總金額折讓完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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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Robert avatarRobert2013-02-10
因為有退貨,所以應開銷貨退回,至於款項可以開支票或本票償還
Adele avatarAdele2013-02-13
例如分六期每月1日還10萬,則開6張票期為每月1日的支票,共60萬
Eartha avatarEartha2013-02-16
或給6張各10萬的本票,每還10萬就拿回一張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