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請問關於撫養 - 稅務Charlotte · 2006-12-02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已經有看過精華區了 4.其他親屬或家屬,如叔 伯 舅 姪 甥 媳孫 等 資格:未滿二十歲 年滿六十歲無謀生能力 條件限制: A.不須與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同一戶籍,但須同居一家且確實受納稅 務人扶養 B.受扶養者之父或母為現役軍人,國中,國小,幼稚園,托兒所教職員 薪資為免稅所得者,不得列報減除 請問這樣是不是代表既使我哥同意,報稅時我也沒辦法撫養我哥的小孩? (我們沒住在一起, 戶籍地也不同) 謝謝 :) -- 稅務All CommentsBelly2006-12-06此重點應在於確實受納稅務人扶養.Frederic2006-12-10而且要"同居一戶"才可以 純粹金錢上讀資助是不行的Rosalind2006-12-14我意指就算同戶籍,同居住...但應確實受納稅務人扶養才有用Zora2006-12-16我以前被我舅舅申報扶養時 是有把戶籍遷過去..但仍住自家Poppy2006-12-19並且由自己父母扶養Emily2006-12-22樓上的,您可能必須提醒令舅,他的作為,一旦被國稅局查獲,Elvira2006-12-22輕者剔除補稅,重者可能以「虛報免稅額」論處,補稅及罰鍰。ꄠSandy2006-12-22所以,不推!Related Posts台灣人在港工作的稅務問題可以用他人的信用卡繳自己的地價稅嗎?請問租屋的報稅問題節稅、避稅節稅、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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