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房屋及贈與稅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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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父於數月前過世留有下一間房子,經家庭會議後(有媽媽及三個兒子)
決定過戶給老三,但是老三需給媽媽及老大和老二,每人三百萬
(該房子市值3000萬)
請問這樣須繳贈與稅嗎?
如果有拋棄繼承證明,是否可以不算贈與,因為媽媽及老大和老二拋棄了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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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4-05-13
理論上,遺產分割協議書寫清楚的話,是沒問題的。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5-15
實務上,我還沒見過有人這麼寫的,而且國稅局會不會採
信又是個問題?
建議多問幾個國稅局的審查人員看看。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4-05-16
不然就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金額來贈與囉!
Adele avatarAdele2014-05-17
差不多五年就成了。
Kyle avatarKyle2014-05-22
拋棄繼承,須繼承人在知悉被繼承人死亡三個月內向法院
Adele avatarAdele2014-05-23
為之但這麼做的話,反而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及直系血親
Delia avatarDelia2014-05-24
卑親屬扣除額沒得扣除,就節稅觀點而言,最好別這麼做
,除非確定被繼承人的遺產總額是不會被課徵遺產稅的。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4-05-28
其他繼承人拋棄繼承的話,就只能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
贈與稅免稅金額來贈與。
Andrew avatarAndrew2014-05-31
謝謝你的說明 再請問每年220萬的總額 如果贈與多人
Xanthe avatarXanthe2014-06-03
是多人加起來計算220萬 還是每個人分別可以收220萬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4-06-06
我都說五年了,當然就是無償給錢的那個人叫贈與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6-07
我認為其實你們這種是屬於有對價關係的無名契約,只是
實務上要怎麼去認定?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4-06-07
搞公證又得花錢,國稅局審查人員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利用贈與人每年220萬的贈與稅免稅金額
來贈與。
Callum avatarCallum2014-06-12
有結婚的話,可以利用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
額的法令規定,先生每年贈與220萬,太太每年也贈與220
Quanna avatarQuanna2014-06-17
萬,三年就解決了。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06-21
1.不要拋棄繼承,因為拋棄後就不能分。
Rae avatarRae2014-06-21
2.可以作遺產分割協議:房給老三、老三金錢補償母及兄弟,再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4-06-23
去辦分割繼承登記。沒贈與的問題。
Elvira avatarElvira2014-06-24
3.補充,那只是共有的分割方法,不是贈與,所以沒贈與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