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列舉扣除額裡面保險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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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wmelody (旅程)》之銘言:
: 我家成員共有五個 我爸 我媽 我 我妹 我弟
: 我跟我弟還在唸書 我妹已經在工作了
: 今年報稅目前的打算是
: 我弟給我爸報撫養(因為他可以列舉教育扣除額)
: 我跟我媽則給我妹報撫養
: 想請問的是如果我爸要用列舉扣除額來列舉保險費的話
: 那他可以列舉的保費依爬文的結果是說 本人 配偶 以及 受撫養直系親屬

你們家分二組申報,所有的保險及醫藥費就分為二組

: 可是今天我媽是要給我妹報撫養
: 那我爸還可以列舉我媽的保費嗎

不行! 你媽的名字出現在你妹那組,她所屬的保險及醫療都歸到你妹那裡

: 如果可以的話 是否我以下的說法是對的呢
: 我爸可以列舉的保費應該是我爸自己(本人) 我媽(配偶) 以及我弟(受撫養)

如上,只列舉你爸、你弟

: 我妹則可以列舉的是我妹(本人)而已

你妹可以列舉你媽、她自己 (妳不行,因為妳不是妹的"直"系親屬)

: 那我的保費不能被列舉的原因是否因為現在是我給我妹報撫養呢

是的!你的教育及保費皆不能被列舉..(這好像有點虧厚 XD)

: 有點複雜 希望看得懂的網友可以幫我回答一下
: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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