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種情形該如何報稅??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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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是這樣的..

我是在92年6月畢業..92年11月開始工作..

直到93年4月辭掉工作..因家人希望專心補習..

所以從93年4月到現在都沒有再工作及求學..

我知道我在92年11月的薪資所得還是跟爸媽一起報的..

且當時有被列在扶養親屬中..

問題來了..就是今年不知道該怎麼報了..

因為我已滿二十歲..沒工作沒讀書..

但有92年12-93年4月大約12萬的收入..我的健保也是自己一戶..

那麼今年要申報93年度的所得稅時..

我是不是必須要自己申報才可以(就是自己填一張申報書)..

而不能再填爸媽的在扶養親屬中..

還是按照之前的報法就可以了..

(家中的情形是父母的收入各約35萬左右.
其餘4個弟弟妹妹都還在就學)

請幫幫我想想看..因為我研究了好久..還是不知道怎麼報..

又如果我之後有固定工作..是不是都一定要自己填一張申報書..

或者是滿二十歲但沒就學.就都不能填在父母的扶養親屬中了..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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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05-05-16
193000內的所得不用繳稅,除非已有被公司扣繳
那還能拿點稅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