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贈與稅的問題-未上市股票 - 稅務
By Todd Johnson
at 2008-06-26T20:15
at 2008-06-26T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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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在做未上市股票的贈與時
國稅局是怎麼認定有無課稅的必要呢
因為國稅局告訴我說 要載明所要贈與的標的物之股數
是免稅額 111萬/面值(10元/股)=可贈與之股數
這樣計算嗎
還是說要用市值來計算
再請問一點
下面提到說
87年以後國稅局每年度所核定之未分配盈餘加計數與帳列累積
: 未分配盈餘之差異數
會是國稅局稽核認定市值的一個變數 有沒有強者能再解釋的白話一些呢
※ 引述《yangguo (現在就是出發點。)》之銘言:
: ※ 引述《bxxl (bool)》之銘言:
: : 想請問關於未上市股票的贈與稅問題,
: : 目前看到似乎是按淨值計算.
: : 這讓我想到一個問題, 有些未上市股票的市價達到淨值的五倍以上,
: : 那是不是可以把五百萬的資金拿去買未上市股票,再轉贈?
: : 這樣算起來只贈與了一百萬, 不用交贈與稅.
: 是這麼計算並沒有錯,
: 不過既然是未上市股票,其實該所謂市價是非常混亂的,
: 有沒有這個價值完全取決於買賣雙方之自由認定。
: 而且所謂的淨值並不是這麼地單純計算,
: 國稅局會針對該未上市公司的淨值有所調整,
: 至於如何調整,可分為三塊:
: 首先必須取得贈與標的物於贈與日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 以資產負債表上之股東權益為起點,
: 加計:
: 一、贈與標的所持有土地贈與日總公告現值大於帳列成本之部分
: 二、贈與標的所持有長短期投資上、市櫃股票贈與日總市值大於
: 帳列成本之部分
: 三、87年以後國稅局每年度所核定之未分配盈餘加計數與帳列累積
: 未分配盈餘之差異數
: : 還是說會被按照實質課稅的原則核課?
: : 或是由個案認定?
: : 比方說, 如果未上市股票本身不是用現金買的, 而是員工分紅或股票股利,
: : 就不會被認定為刻意逃稅? 如果是現金買的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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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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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La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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