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買房仲介費可以抵所得稅嗎?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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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上高手大家好~想請教一個問題:

若於去年有購屋,並持有房屋仲介服務費的發票,是否可以抵稅?

https://tw.news.yahoo.com/%E4%BB%A5%E5%BE%8C%E5%88%A5%E5%BF%98%E4%BA%86%E8%B7%9F%E6%88%BF%E4%BB%B2%E8%A6%81%E7%99%BC%E7%A5%A8-%E4%BB%B2%E4%BB%8B%E8%B2%BB-%E5%A5%A2%E4%BE%88%E7%A8%85%E9%83%BD%E5%8F%AF%E6%89%A3%E6%8A%B5%E7%A8%85-022212277--finance.html
(縮址不能貼文...只好全po了)

以上連結的新聞有提到似乎可以~
但爬文後的文章又是需於售屋後,列入購屋的成本?

想請問一下版上的人有成功以仲介費成功抵稅或退稅的嗎?
希望可以經費分享一下~~

另外,若可以抵退稅的話~我己經線上刷卡繳完本年度的所得了,
是不是只有把憑證親自拿去國稅局,待明年度退稅?

希望有版上的高手回答小弟的問題,因為我都找不到相關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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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5-05-06
你要有報財交所得且用核實計算,你手上的發票才有用
Edwina avatarEdwina2015-05-07
應該是要賣房子後,申報房屋的財產交易所得時,才能派
上用場。
Kelly avatarKelly2015-05-07
所以我的發票只能留到這間房子賣掉為止列為所得了
講錯,是列為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