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爬過文了,不過似乎沒找到答案
請問我在所得稅報稅系統的所得總類,應該是選"財產交易所得"還是"其他所得"呢?
google到的說法認為預售屋在還未過戶的情況下,不算是財產交易,應該選其他所得...
1.若是"財產交易所得"
我應該選第一項"76房屋財產交易所得(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
還是第二項"76非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http://imgur.com/52vK0Cq
2.若是"其他所得",請問我該選哪一項? 是"77自行列舉必要費用及成本"嗎?
http://imgur.com/rxRGiBb
先謝謝各位,有違反版規在麻煩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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