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想請問的是以往都是我作納稅義務人(本人30歲)
我的父親為受撫養的親屬(52歲)
因為個人去年有讀二技的下學期(夜間部)
我的父親目前為沒有收入的狀況
請問今年申報可否以我父親為納稅義務人申報
而我為其受撫養的親屬
這樣就可以額外的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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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的是以往都是我作納稅義務人(本人30歲)
我的父親為受撫養的親屬(52歲)
因為個人去年有讀二技的下學期(夜間部)
我的父親目前為沒有收入的狀況
請問今年申報可否以我父親為納稅義務人申報
而我為其受撫養的親屬
這樣就可以額外的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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