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結婚
之前報稅時老婆弟弟是由老婆扶養
今年我和老婆試算過後打算合併申報(老婆去年只有1個月收入)
想請問幾個跟扶養弟弟有關的問題
1. 我住在老婆家 戶籍並不在老婆家 老婆弟弟還在學
我可以扶養他嗎??
2. 如果可以扶養的話 除了在學勾選以外
我是否要勾選 同居那項呢?? (因為我戶籍不同,所以才有此疑問)
3. 證明是否只要附上蓋上註冊章的學生證即可??
需要檢附父母親的職業證明文件嗎??
4. 證明文件是要寄到我所在戶籍的稽徵機關 還是我老婆戶籍所在的呢??
關於以上問題,請版友協助解答,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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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報稅時老婆弟弟是由老婆扶養
今年我和老婆試算過後打算合併申報(老婆去年只有1個月收入)
想請問幾個跟扶養弟弟有關的問題
1. 我住在老婆家 戶籍並不在老婆家 老婆弟弟還在學
我可以扶養他嗎??
2. 如果可以扶養的話 除了在學勾選以外
我是否要勾選 同居那項呢?? (因為我戶籍不同,所以才有此疑問)
3. 證明是否只要附上蓋上註冊章的學生證即可??
需要檢附父母親的職業證明文件嗎??
4. 證明文件是要寄到我所在戶籍的稽徵機關 還是我老婆戶籍所在的呢??
關於以上問題,請版友協助解答,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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