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去年七月中到一間網路公司上班,
因公司不願發業績獎金而逼迫我們業務自動離職(後來才得知原來這是公司"政策")
每批業務都是可以領業績獎金時公司才說不發
11月初離職,今年二月收到扣繳憑單
金額是10萬多,但實際領的薪水金額只有七萬多
有跟前公司反應前公司說扣繳憑單沒辦法重新開
公司說多出來的那三萬會給我們6%,等於是補給我1800
這樣的話那間公司是否有逃漏稅的嫌疑呢?
謝謝大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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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沒有正妹.....只有歐巴桑一個...囧
http://www.wretch.cc/album/karenfan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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