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是否擔心自已海外投資的安全? - 投資

Table of Contents



levirrrrr: 基金不是個人,沒有什麼遺產稅的問題吧?以前複委託是10/10 07:34
levirrrrr: 有點類似基金的形式,但現在看來都是以個人名義開戶,10/10 07:34
levirrrrr: 所以可以個人申請退稅,也因此複委託要繳的稅應該跟個10/10 07:34
levirrrrr: 人開海外券商戶都一樣吧? 10/10 07:34
hicoy: 樓上說的是真的嗎? 如果架構改變的話券商應該要通知吧? 10/10 14:55
hicoy: 這個影響很大耶10/10 14:55
levirrrrr: 回樓上,我詢問證券公司複委託部門是這樣說的,但我個 10/10 16:11
levirrrrr: 人複委託投資的股利還沒到可以退稅的情況,(因為我都買10/10 16:11
levirrrrr: 不配息或沒有預扣稅的),可能之後有機會申請成功再上10/10 16:11
levirrrrr: 來分享吧。 10/10 16:11

國內券商的海外複委託法律架構一直沒有變。和基金一樣,透券商或投信買進的股票或債
券,在法律型式上都是保管銀行的資產,券商或投信是受託管理人。

現在之所以可以辦退稅,是因爲保管銀行(例如花旗銀行)在該受託保管的帳戶下,另外
在系統中註記某些資產是某個投資人的(「分戶」),並提供資料讓投資人去辦退稅。

我個人是覺得這樣未來反而有需要申報美國遺產稅的風險,因爲你已經向 IRS 申報這些
是你個人持有的美國資產。

--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6-10-12
基金不是個人,沒有什麼遺產稅的問題吧?以前複委託是
有點類似基金的形式,但現在看來都是以個人名義開戶,
所以可以個人申請退稅,也因此複委託要繳的稅應該跟個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6-10-15
人開海外券商戶都一樣吧?
Kyle avatarKyle2016-10-20
樓上說的是真的嗎? 如果架構改變的話券商應該要通知吧?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0-24
這個影響很大耶
Hardy avatarHardy2016-10-28
回樓上,我詢問證券公司複委託部門是這樣說的,但我個
來分享吧。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6-10-30
人複委託投資的股利還沒到可以退稅的情況,(因為我都買
不配息或沒有預扣稅的),可能之後有機會申請成功再上
Agnes avatarAgnes2016-11-02
推 打從今年收到永豐複委託寄來的1042-S表,上面列著我的英
Queena avatarQueena2016-11-04
文名字就想到遺產的問題了,其實我覺得複委託就保持以前那樣
Kumar avatarKumar2016-11-05
不能退稅也沒關係啊,投資標的調整為少配息或不配息的就好
Irma avatarIrma2016-11-06
想要退就自己去開美國券商就好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6-11-09
請問一下 是全部的投資人都註記嗎? 還是有1042-S的?
Ida avatarIda2016-11-10
申請分戶(可能要錢)才會被註記 如果擔心註記會有遺產稅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1-13
問題 代表複委託仍然有繳納美國遺產稅義務 只是美國沒在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11-14
抓/抓不到(券商和投資人一起逃稅)實際情況是否如此不清楚
Frederic avatarFrederic2016-11-16
如果複委託這樣算逃稅,那所有的基金投資人都是在逃稅。我
個人覺得這是稅法實務上的灰色地帶,不要自己去戳破比較好。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1-16
總算懂了這券商這運作,十分感謝
Eartha avatarEartha2016-11-18
鎂6萬的免稅 買的總金額 不要超過 超過就拿回 意外事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6-11-19
故機率不大 癌症也不會馬上死 還有時間取回
Mia avatarMia2016-11-20
意外死亡和心臟病都在十大死因內。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11-24
提一下 104年 意外死亡率大約 0.0003
Selena avatarSelena2016-11-26
0.0003 好像是用活著的人做分母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12-01
用所有死亡人數做分母,意外加心臟病應該有三分之一
Enid avatarEnid2016-12-01
樓上可能搞錯了 以103年資料佔總死亡數約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