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板上的各位板友,
我去年九月中開始到現在在國小當代理幹事 (約僱職代),一個月實領大約34K。
因為是第一份工作,之前沒有報稅過,所以不太確定這樣需要做怎樣的報稅動作。
而我去查法條,
所得稅法第四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二、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我有以下的問題
1、我現在非正式公務人員,在國小當職代,算是上列法條所稱的教職員嗎?
2、如果算是教職員,應該免納所得稅,那差旅費部份,是否就該報稅?
3、報稅跟繳稅是否是分開的動作? 是不是即使我不用納稅,也要申報所得?
謝謝大家看完,因為我自己剛好本身代理兼人事跟出納 = =
另外學校人數少,職員部份,目前就只有我一個人是非正式人員
在學校好像沒辦法尋得較專業的解答,或有相同的事例可以比照。
所以想請大家幫我解答疑惑一下,謝謝大家。
感謝~~~~
--
我去年九月中開始到現在在國小當代理幹事 (約僱職代),一個月實領大約34K。
因為是第一份工作,之前沒有報稅過,所以不太確定這樣需要做怎樣的報稅動作。
而我去查法條,
所得稅法第四條
左列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二、托兒所、幼稚園、國民小學、國民中學、私立小學及私立初級中學之教職員薪資。
我有以下的問題
1、我現在非正式公務人員,在國小當職代,算是上列法條所稱的教職員嗎?
2、如果算是教職員,應該免納所得稅,那差旅費部份,是否就該報稅?
3、報稅跟繳稅是否是分開的動作? 是不是即使我不用納稅,也要申報所得?
謝謝大家看完,因為我自己剛好本身代理兼人事跟出納 = =
另外學校人數少,職員部份,目前就只有我一個人是非正式人員
在學校好像沒辦法尋得較專業的解答,或有相同的事例可以比照。
所以想請大家幫我解答疑惑一下,謝謝大家。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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