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員工分紅費用化之敘述為此嗎 ?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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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大大

在查詢最近的發布消息中

有關財政部發布員工分紅費用化

在明年1/1開始實施

是否以公司角度來說,以下2者均列為公司的費用,毋須課營利事業所得稅

1.員工分紅費用化(發行股票或現金)

列為費用時機:「公司發行時」的市價or市價八成,列為費用。

2.員工認股權證 (發行股票)

列為費用時機:「員工行使認股權利時」以市價or市價八成,列為費用。

想請問各位,不知以上敘述是否正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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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 avatarIvy2007-11-29
印象中好像沒有打折,另外很確定的一點,費用認列時機
絕對是依照配合原則,而不是發行時或員工行使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