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向親友借貸的贈與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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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我因生活需要(準備專心唸書>"<)向親友借貸100萬元的款項
(1.無法舉證為創業投資 2.借款後三年內無收入來源)


該如何避免被課贈與稅呢?


條件如下:

借貸對象:1.乾爹(有同母異父的妹妹,但沒有法律上姻親關係,非繼父)

2.朋友(無親等關係)

Q1.這兩個對象是否都不算二親等內呢?

借貸金額:100萬元

Q2.借貸金額100萬元,是否可以算在每年的免稅額100萬以內呢?

還款約定:A.訂立契約於借款成立後三年內不計利息不還本息,三年後以15年
的期間每年依5%的利率分期償還

或B.於訂立契約借款成立後即開始每年攤還本息(ex.18年5%)


Q2.這樣的契約是否能符合稅法的"相當代價/合理借貸"判定範圍呢?

Q3.若不合理,則應該遵照何種依據才算合理?(依目前銀行信貸放款利率?)

Q4.是否訂立契約後必須到法院去辦理借貸契約公證手續比較好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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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ol avatarCarol2006-06-06
基本上一人一年的贈與稅免稅額為111萬元 你不用被課稅
Jack avatarJack2006-06-08
是借貸又不是贈與, 就算超過111萬也不用課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