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我在去新公司時有一張
<年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扶養親屬申請表>要我填寫扶養人,我想這應該是以後
報稅要用到的吧,但我有一個問題,就是因為我跟我姐的年薪不知誰賺的會比較多
,我想由賺較多的人填寫扶養人應該會比較合,但由於公司進去時就要繳交這份表格
不知道是不是我現在表格寫的一定要跟明年報稅時一樣,也就是說如果我現在
沒寫扶養人到時報稅時我發現我年薪比較多,我想寫我媽是我的扶養人,這樣行嗎?
這份表格是否一定就跟明年報稅時的內容需一致?
請各位大大告訴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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