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請問公司以『執行業務所得』名義給付薪資的動機為何? - 稅務William · 2010-01-2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家父無業再家 適逢家母就職的工廠缺人力 便同意家父一同前往工廠幫忙 並以『執行業務所得』之名義陸陸續續給付家父薪資約15000 家父的年收入很少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00,000根本抵不完 這筆15,000的錢若以薪資名義給付給家父 家父根本不必繳稅 但這筆錢因為被以9A的名義申報 且執業別為『其它』(代號90) 沒有部頒的必要費用可以扣除 因此這筆錢必須被扣繳6%的稅 想請問板上的強者 這間公司這樣搞是在規避甚麼嗎? -- 稅務All CommentsAnnie2010-01-22其實只要報稅就可以扣一些扣除額,你繳的稅金是可以退回的Aaliyah2010-01-25感覺是在規避勞健保費和勞退Kumar2010-01-29推樓上 規避勞健保的加保作業Related Posts股利扣繳稅額選擇退休金舊制??國稅局真的會選對人民有利的算法?親友欠稅想將財產轉移會有問題嗎關於結婚無效後,補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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