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一個 我一個算是卑鄙的問題
就是前幾天我填寫申報書 之前有到國稅局拿了去年的收入詳情 保險等支出詳情
各類保險 我只能用到最高24000元
76000的標準扣除額我根本達不到 所以用簡式書寫
但是我老爸說 乾脆把所有的保險支出 醫療支出收據等 合計超過76000甚多
通通拿來當列舉寫進去一般格式.......
我老爹說 如果國稅局最後pass了 那就算我賺到??
如果被發現了 不會被罰金 不會要求繳納利息
頂多要我補稅而已........ ( 真是這樣嗎?? 不會挨罰?? )
個人覺得這樣做實在很卑鄙
但是不否認的 我會上來問 就是也有一點動搖 = =
我對這樣的偷吃步 有動搖 但是又怕被加罰??
請大家給個意見 或是噓文也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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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前幾天我填寫申報書 之前有到國稅局拿了去年的收入詳情 保險等支出詳情
各類保險 我只能用到最高24000元
76000的標準扣除額我根本達不到 所以用簡式書寫
但是我老爸說 乾脆把所有的保險支出 醫療支出收據等 合計超過76000甚多
通通拿來當列舉寫進去一般格式.......
我老爹說 如果國稅局最後pass了 那就算我賺到??
如果被發現了 不會被罰金 不會要求繳納利息
頂多要我補稅而已........ ( 真是這樣嗎?? 不會挨罰?? )
個人覺得這樣做實在很卑鄙
但是不否認的 我會上來問 就是也有一點動搖 = =
我對這樣的偷吃步 有動搖 但是又怕被加罰??
請大家給個意見 或是噓文也行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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