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因為卡債進入民國95年的協商,
並於民國99年7月30日已全部清償...
去年年中去調聯徵,
上面全寫正常結案,
不過在附加訊息的地方有註記
"當事人債務已於99.07.30清償結案,此註記揭露至100.07.30止."
這樣是表示如果想申請信用卡就要等註記揭露期過後才可以嗎?
小弟因為工作每個月都要出國2-3次,
帶現金很不方便,
現在都用VISA金融卡,
但因為有的國家的飯店還不能接受用VISA金融卡當DEPOSIT,
所以常常都要攜帶一堆現金,
非常不便利...
麻煩了解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感恩感恩...
--
並於民國99年7月30日已全部清償...
去年年中去調聯徵,
上面全寫正常結案,
不過在附加訊息的地方有註記
"當事人債務已於99.07.30清償結案,此註記揭露至100.07.30止."
這樣是表示如果想申請信用卡就要等註記揭露期過後才可以嗎?
小弟因為工作每個月都要出國2-3次,
帶現金很不方便,
現在都用VISA金融卡,
但因為有的國家的飯店還不能接受用VISA金融卡當DEPOSIT,
所以常常都要攜帶一堆現金,
非常不便利...
麻煩了解的人幫我解答一下...
感恩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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