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第三人責任險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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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在下上個月晚間不幸與人對向擦撞,

雙方都騎乘機車並且都有輕傷,

肇事責任因地點位於無道路標線的小道路,

我的保險公司說我無法主張對方沒開大燈又騎到我的行進路線上,

所以就假設責任分配是五五波好了。(當下有報案,雙方有作筆錄)


需要向大家請教的問題是,我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體傷與財損』都有,

對方則是只有基本強制險,對於雙方車輛維修的費用,


我是想說用我的第三人財損賠對方車子,對方再自己賠我的車子,

對方會自己損失金錢賠我,而我則有財損保險賠對方,


可是電話中我的保險公司卻說,他只賠雙方抵消後的金額給對方,

那假如說雙方修車費用相同,保險公司就不用出錢了!??

我的腦袋有點繞不過來,不過好像直覺上這樣我保財損好像沒什麼用?

(我和對方都有損失金錢,保險公司第三人財損險卻沒出費用?)

可否請板上各位指點一下,第三人財損這樣的理賠方式是否合理呢?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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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5-11-25
你們雙方都有財產損失 但也對彼此互負賠償責任
Mia avatarMia2015-11-29
適用抵銷反而是簡單的方式 否則也會被代位求償的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11-30
若是計算肇責、財損後 賠償額高於對方 買財損不就有用?
Hedwig avatarHedwig2015-12-03
不是只賠抵銷後的...
原po的概念才是對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5-12-04
這裡跟代位求償什麼關系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5-12-07
我在想你可能也有車體險,有車體險才可能用到抵銷,有車體
險也才能代位求償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5-12-10
謝謝各位回應解答,我因為是13年老機車了並沒有車體險,
所以才對這種狀況財損的理賠有所疑惑,現在我會再和保險
公司詢問看看我原本的想法了,非常感謝各位幫忙!
Thomas avatarThomas2015-12-11
除了經過和解或調解,我沒看過有可抵銷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