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平時上班族 老婆獨資營業人
今天收到國稅局補稅的掛號信
多了一欄 營利
所得資料來源為老婆的身分證字號
所得資料存放位置的欄位只有一行數字 沒有其它說明
因為她商行的營利所得
所得資料來源為 商行統編
所得資料存放位置 會有商行名稱
想問一下版上 這樣情況下多出來的營利一筆
因為沒有所得資料存放位置的說明
實在是不知道這筆營利的判定是什麼
是我們營所稅當初漏報嗎?
怕之後110.111年也要補不少稅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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