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海外收入報稅的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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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海外投資收入加上本薪不能超過670萬,超過就必須繳稅,那如果夫妻想要一起報稅,那上
限是不是就變成670萬×2?

有人說一樣還是670萬,這樣似乎不合理?如果兩個收入很高的男女朋友怎麼辦?結婚後合
併報稅反而要繳高額稅金?

我想不通為何是這樣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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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ydia avatarLydia2020-05-15
https://tinyurl.com/ybtyjxzz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依據以
Doris avatarDoris2020-05-16
家戶為申請單位,所以合併申報也是只能扣除670萬
基本稅額=(基本所得額-670萬元)× 20 %。
Harry avatarHarry2020-05-21
你的基本所得額有超過670萬再來擔心.看看這篇
https://pse.is/SC4QK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0-05-21
夫妻真的各有600萬以上海外所得 該先擔心國外所得稅
Linda avatarLinda2020-05-25
是算「戶」你跟你老婆結婚就共用670的。
你問說兩個收入都很高的男女朋友怎麼辦?
不要結婚不就解決了,結婚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Susan avatarSusan2020-05-27
要先跟基本所得額比 海外有繳的也可以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