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三個禮拜前,有請保經陸續幫忙送件先生的保單(遠雄/全球/友邦)
並提供103年跟104年的體檢報告,
103年度的三酸甘油脂跟膽固醇偏高,結論是建議追蹤血脂肪,
104年度則都顯示正常。
這兩天才知道,保經送件只有檢附104年度的報告,
並且還再三強調,只要附最近一次的報告即可。
想請教各位,以上情形有需要再補告知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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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提供103年跟104年的體檢報告,
103年度的三酸甘油脂跟膽固醇偏高,結論是建議追蹤血脂肪,
104年度則都顯示正常。
這兩天才知道,保經送件只有檢附104年度的報告,
並且還再三強調,只要附最近一次的報告即可。
想請教各位,以上情形有需要再補告知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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