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協商還是繼續扣薪 - 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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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五六年前跟土銀貸了20萬

是當初配合政府貸給大學生的生活費

利息只有3%上下

後來因為家裡真的沒多餘的錢付利息

這筆貸款就一直放著

去年我畢業找到工作,就有打算找銀行處理這筆債務

只是工作太忙一直找不到時間

就在這個月,我薪水下來被扣薪了

打給銀行問了一下,目前利息加違約金總共4萬多

加上本金大概欠了24萬多

銀行跟我說,如果要協商和解,每個月付的錢要比扣薪多

但小弟還要給弟弟生活費,父母孝親費

我算了一下,如果扣薪1/3來說,收支剛好打平

一個月扣13K~16K明年也就能還完

加上這筆債務不像卡債用扣薪的幾乎還不到本金

想問一下各位

是去辦和解協商好,還是就讓它扣到完呢

這兩種對我未來的信用有什麼差別呢??

雖然說信用已經爛了= =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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