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老婆遇到個報稅的問題
小弟不太懂相關的法律
事情是這樣的
我老婆小時候 因為一些原因 她父親放棄撫養和監護權 且 由她叔叔繼承撫養
我老婆現在都有再撫養她的生父 包含保險也有支付 這部分可以舉證
生父的狀況是 五十三歲 無謀生能力
撫養條件法規上是直系血親 和 生父的狀況可以報撫養
問題是 曾放棄撫養還算直系血親嗎?
這樣還可以報撫養嗎?
希望版上的大大可以指點迷津一下
感激不盡
手機版排版不便 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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