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人死亡後更改之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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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往生, 留下一張已滿期, 固定還本之壽險保單, 狀況如下:

要保人: 長輩
被保險人: 長輩之子女
受益人: 長輩


可想而知, 這張保單的價值準備金已被國稅局列入遺產,

金融遺產清單確定有這筆,

但這張保單的負責保險員, 卻告訴長輩之子女,

只要他們去把要保人改成自己, 這筆不用繳遺產稅?!


我的認知,要保人已經往生了, 這張保單現在無法更動要保人,

要等完稅後辦繼承才能更動要保人,

但他們跟我堅持說 "保險員說現在可以改"

想問問是不是我認知有誤, 先謝謝版上的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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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John avatarJohn2022-11-22
看是拿死亡證明書加手抄本試試看能不能更改。
Candice avatarCandice2022-11-23
我自己是帶死亡者和自己雙證件印章跟上面的東西準備
好,拿去現場櫃檯更改。
Yedda avatarYedda2022-11-22
可以做要保人變更,除了上述證明和契約變更申請書,
也需要所有法定繼承人簽署聲明書及繼承系統表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22-11-23
要完稅後才能變更啦,不可能規避。國稅局新聞稿有說
Harry avatarHarry2022-11-22
查了幾家的規定都要有完稅證明才能改
Harry avatarHarry2022-11-23
國泰、富邦、台灣人壽都要先完稅
Hedwig avatarHedwig2022-11-22
同樓上遺產稅完稅無誤,需提出完稅證明才能變更要保人
Liam avatarLiam2022-11-23
我辦過幾次,沒印象要完稅證明
全體繼承人同意簽署,比較困難
Noah avatarNoah2022-11-22
應該不是每間都要完稅證明@@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2-11-23
目前應該還沒有強制要完稅證明吧,但還是依各家規定為主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22-11-22
完稅證明是稽徵法的強制規定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2-11-23
而且稅捐債權強於普通債權,不依法申報繳納稅捐,漏報罰
一次,本稅還得加計利息,這樣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