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被扶養人的要保人不等於扶養人 - 所得稅Poppy · 2009-05-2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各位板友大家好 去年在板上問了個問題,但是今年又遇到了一個問題 小弟在97/6月初去變更了我媽的要保人換成我 (有保險批註單為證) 但是今年在算所得稅的時候 找出保險單據上面的要保人還是我姊 因為扣款時間為97/3月 請問我這樣舉證是否能把我媽的這筆保險費列入我的列舉除額呢? 國稅局會依照變更要保人時間比例還是根據單據上為主來審核呢? 謝謝!! -- 所得稅All CommentsAgatha2009-05-27請保險公司更正後給新的報稅用單據Related Posts扶養要注意扶養問題…自然人憑證報房屋租稅及扶養姑姑的問題怎麼查報稅了沒所得沒有超過十萬 要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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