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各位版友,我在13號(週二)返家途中,
由於前方突然煞車,我(開車)也跟著煞車,接著就聽到右後方很大聲響
從右後視鏡發現有台機車摔倒(我當時還不知道我被她撞)於是下車關心一下
撞我的人身體有沒有怎樣(她後面還有一台機車因為反應不急也稍微a到摔倒的機車)
腳有皮外傷於是就跟路人一起詢問她(簡稱A)需不需要叫救護車她說需要,於是她就先到
急診室去了,留下我和第三台車等警察到場,後續也做完筆錄就請保險公司處理。
因為我不知道她怎麼撞上來的,但是第三台車(簡稱B)全程目擊,B說覺得我時速很慢
所以B不覺得我有在煞車,然後A騎很快想要從B和我的車之前穿過然後走汽車右方超車
但是A沒料到我有煞車所以就直接往右後方撞上去。因為我和B都有保第三責任,所以
在警局想法也一致就是交由保險公司來處理後續的事情,因為我也是覺得人沒大礙就好
結果,剛剛下班之後接到A母親打來的電話,劈頭就問說要怎麼和解,我就說這個部份就
等保險公司去警局確認後肇事責任,就可以由保險公司出面來處理,我就順便問說A
是否有保第三責任險如果沒有我汽車部份她就要自己理賠因為強制險不陪這個,說完
之後我就問說A身體有沒有好一點,結果A的媽媽就開始跳針了,中間內容太繁雜我直接
整理:
1.A媽媽說我是汽車,她女兒是機車,大車責任較多,我聽到就說是她從後面撞我耶,
她媽媽就怪我緊急煞車不然她女兒不會撞上來,我被撞過三次聽到這種講法我也無言
2.A媽媽於週四下午打過一通電話但是不是用A的手機打得,然後就怪我沒有回電,
說這樣就是沒有誠意要和解也對A不聞不問,就說要告我,我說我不可能看到每個
來電都會馬上回,而且我在車禍當下就表達關心之後作筆錄也對員警說希望人沒事,
A媽媽就說車禍當下她女兒不知道我是誰?所以根本不會知道我有先關心她還幫她
叫車,我就有點抓狂說我怎麼知道你女兒有沒有聽到,她意識清楚回答我問題,
難道我還要一直確認說你知道我有在關心你嘛?講到這邊我已經不想再講了,我就說
請A媽媽自己去問當天在場的人就好,結果她媽媽就有點帶有恐嚇的口氣說就不要
被我問到,然後烙下一句說:我女兒有受傷你沒有,你就是有責任!
結束這通莫名的對話之後,想請問一下各位,如果對方媽媽還是用這種態度,我該怎麼
處理會比較好,難道我就會因為這樣被她用過失傷害來告嘛?
剛剛有朋友建議我去調一下監視畫面會更好,有用嘛?
還有朋友說叫我也去醫院說我之後腰酸背痛也開個驗傷單,要真的搞到這樣嘛?
再麻煩各位幫忙了,我也該去拜拜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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