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1260271.aspx
街口支付因內控等因素遭罰180萬 電支業者裁罰首例
最新更新:2019/11/26 21:36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6日電)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為
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金管會今天開罰
180萬元,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3個月內立即改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經過金檢發現,街口電子支付因有辦理業
務及資訊作業等缺失,共有4大內控缺失,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創下電支業
者裁罰首例。
首先,街口處理電子支付業務交易的資訊系統與會計系統「未自動連動」,財務
部門每月底依資訊系統所產出報表核對會計帳上的支付款項餘額,卻把差異數認
列為過渡科目「暫付款」,未依差異數的實際性質認列入帳。
官員說明,街口每天對帳會有差異數,因為有些款項還未實際轉到街口帳戶,假
設資訊帳與交易帳相差10萬元,按照規定,應要釐清應付、應收款項,但街口就
先列為「暫付款」。
再者,街口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為了要盡快將錢給予客戶,求快
而便宜行事,用自有資金開立帳戶,用「墊付款」送紅包;官員說,開立帳戶流
程、款項都要有內部控管,且街口未依內部處理流程給主管簽核。
第3,街口未依內部管理章則執行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作業,逕行開立供公司行銷
或特定目的支用官方電子支付帳戶並設定可用餘額,且重要職位人員擁有網銀帳
號交易、審核及放行權限,不符牽制原則。以上3項共開罰120萬元罰鍰。
最後,街口為了商家可以快速退款給取消交易的用戶,允許商家的帳戶透支。官
員說,等於是用公司的資金墊繳,有信用風險問題,開罰60萬元罰鍰。
銀行局也表示,街口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亦嘉兼任總經理職務,欠缺
制衡機制,為有利公司業務健全經營及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要求3個月內函報改
善措施,也就是說胡亦嘉不得再兼任總經理或執行長。(編輯:林孟汝)
1081126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1260324.aspx
胡亦嘉認街口支付缺失 不再兼總經理2個月內換人
最新更新:2019/11/26 21:32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6日電)金管會今天以內控缺失為由,對街口支付開罰
180萬元,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
總經理,正在改善疏失,並強調消費者權益未受影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
,為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核處新台幣
180萬元罰鍰,創下電支業者裁罰首例,並要求3個月內立即改善。
對此,胡亦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坦言,確實有疏失,相關改善方案大
部分是針對前期的溝通,雖然今天才知道遭裁罰,但其實在溝通上已經做了很多
修正,有些則還在修正中。
金管會指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用自有資金開立帳戶
,用「墊付款」送紅包,卻未依內部處理流程給主管簽核;胡亦嘉說,會記取這
次經驗,以後做行銷活動會更小心。
針對金管會要求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表示,已向金管會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
換總經理,目前對於接任人選還沒有想法。
胡亦嘉說,感謝金管會的指導,讓街口支付的嚴謹度更高,且街口支付很重視用
戶,這次所有違規事項都沒有影響用戶權益。
然而他也認為,銀行或金融機構是大型企業,電子支付業者的規模相對較小,卻
都適用同一個法規,尤其電子支付業者更像新創企業,成員很多是年輕人,一開
始總是有疏忽的地方。當然他也了解,要成為金融機構就必須遵守規則,街口支
付將持續改善。(編輯:鄭雪文)1081126
老闆是不是被盜帳號了,這麼低聲下氣不是我知道的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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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支付因內控等因素遭罰180萬 電支業者裁罰首例
最新更新:2019/11/26 21:36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6日電)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為
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金管會今天開罰
180萬元,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3個月內立即改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經過金檢發現,街口電子支付因有辦理業
務及資訊作業等缺失,共有4大內控缺失,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創下電支業
者裁罰首例。
首先,街口處理電子支付業務交易的資訊系統與會計系統「未自動連動」,財務
部門每月底依資訊系統所產出報表核對會計帳上的支付款項餘額,卻把差異數認
列為過渡科目「暫付款」,未依差異數的實際性質認列入帳。
官員說明,街口每天對帳會有差異數,因為有些款項還未實際轉到街口帳戶,假
設資訊帳與交易帳相差10萬元,按照規定,應要釐清應付、應收款項,但街口就
先列為「暫付款」。
再者,街口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為了要盡快將錢給予客戶,求快
而便宜行事,用自有資金開立帳戶,用「墊付款」送紅包;官員說,開立帳戶流
程、款項都要有內部控管,且街口未依內部處理流程給主管簽核。
第3,街口未依內部管理章則執行開立電子支付帳戶作業,逕行開立供公司行銷
或特定目的支用官方電子支付帳戶並設定可用餘額,且重要職位人員擁有網銀帳
號交易、審核及放行權限,不符牽制原則。以上3項共開罰120萬元罰鍰。
最後,街口為了商家可以快速退款給取消交易的用戶,允許商家的帳戶透支。官
員說,等於是用公司的資金墊繳,有信用風險問題,開罰60萬元罰鍰。
銀行局也表示,街口電子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亦嘉兼任總經理職務,欠缺
制衡機制,為有利公司業務健全經營及提升公司治理效能,要求3個月內函報改
善措施,也就是說胡亦嘉不得再兼任總經理或執行長。(編輯:林孟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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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1260324.aspx
胡亦嘉認街口支付缺失 不再兼總經理2個月內換人
最新更新:2019/11/26 21:32
(中央社記者吳家豪台北26日電)金管會今天以內控缺失為由,對街口支付開罰
180萬元,另要求董事長胡亦嘉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換
總經理,正在改善疏失,並強調消費者權益未受影響。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今天表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舉辦「發紅包」活動
,為求快便宜行事,有墊付款、允許商家帳戶可透支等內控缺失,核處新台幣
180萬元罰鍰,創下電支業者裁罰首例,並要求3個月內立即改善。
對此,胡亦嘉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採訪坦言,確實有疏失,相關改善方案大
部分是針對前期的溝通,雖然今天才知道遭裁罰,但其實在溝通上已經做了很多
修正,有些則還在修正中。
金管會指出,街口支付在農曆春節辦「發紅包」行銷活動,用自有資金開立帳戶
,用「墊付款」送紅包,卻未依內部處理流程給主管簽核;胡亦嘉說,會記取這
次經驗,以後做行銷活動會更小心。
針對金管會要求不得兼任總經理,胡亦嘉表示,已向金管會承諾將在兩個月內更
換總經理,目前對於接任人選還沒有想法。
胡亦嘉說,感謝金管會的指導,讓街口支付的嚴謹度更高,且街口支付很重視用
戶,這次所有違規事項都沒有影響用戶權益。
然而他也認為,銀行或金融機構是大型企業,電子支付業者的規模相對較小,卻
都適用同一個法規,尤其電子支付業者更像新創企業,成員很多是年輕人,一開
始總是有疏忽的地方。當然他也了解,要成為金融機構就必須遵守規則,街口支
付將持續改善。(編輯:鄭雪文)1081126
老闆是不是被盜帳號了,這麼低聲下氣不是我知道的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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