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個問題
今年的所得稅繳稅的新增金額
是否可以算在每月新增2000的額度以內?
我查了相關規定
"當期結帳新增消費*之計算,不含全國加油站、電影優惠指定影城、預借現金、代償、年
費、一般信用卡手續費、逾期費用、循環信用利息、本行代付之特定款項(如代繳學雜費
、路邊停車費、水費、電費、中華電信通話費、瓦斯費…等)。
萬泰現金點每年回饋上限20,000點,自核卡月份起終身有效。"
沒有看到排除 "稅額" 的部分
所以是否表示可以算在 每月新增2000元的 額度內呢?
請知道的朋友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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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所得稅繳稅的新增金額
是否可以算在每月新增2000的額度以內?
我查了相關規定
"當期結帳新增消費*之計算,不含全國加油站、電影優惠指定影城、預借現金、代償、年
費、一般信用卡手續費、逾期費用、循環信用利息、本行代付之特定款項(如代繳學雜費
、路邊停車費、水費、電費、中華電信通話費、瓦斯費…等)。
萬泰現金點每年回饋上限20,000點,自核卡月份起終身有效。"
沒有看到排除 "稅額" 的部分
所以是否表示可以算在 每月新增2000元的 額度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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