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請問一下
依據之前國華人壽 NS 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92)條款
若門診手術會賠門診外科手術費用
條文內容如下:
門診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之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第六條之約定而接受門診外科手術時,本公司按被保險人當日所發生之
費用核付,但每次最高給付金額依其投保計劃以附表一給付金額表之
每次門診外科手術費用保險金限額為限。
但我朋友發生意外的當天下午 該醫院骨科沒有門診
所以緊急改在醫院掛急診做手術
這樣會有機會依據上開條文作賠付嗎?
(我朋友用健保身分就醫 當天實支500以內 未超過附表一金額上限)
我朋友沒買這間的意外實支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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