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簡訊收到6000元10%回饋,選擇網路及電視購物
今天上網銀查消費項目及打電話查詢累積消費金額
結果有一些不太愉悅的點
我有在GOMAJI消費,年前及年後入帳的都有,結果都不算
因為GOMAJI的發票是一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說發票一定要有GOMAJI,
一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不是網路及電視購物
可是我買過不少次, 發票皆是一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而且也查GOMAJI確實登記一起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另外我有在花期定義網路及電視購物中的UNT和GROUPON消費
但交易明細(發票)是分別是
亞卡西雅股份有限公司和渥奇數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這樣是否也不算?因為這兩筆的入帳日比較晚,還未記入
花旗客服說會急件處理,但也要三、五個工作天才會回覆
如果有人也是在GOMAJI,UNT,GROUPON等消費,可以查詢是否計入,
不然刷了很多結果才說不能回饋,真的會蠻不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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