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遠雄人壽的保險糾紛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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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在出生後一個半月保遠雄人壽終身醫療+防癌+重大疾病
在七個月大時發現罹患重大疾病
於是備妥資料向遠雄申請理賠
結果遠雄已小兒在出生時有黃疸(無須照光 輕微黃疸)
以及投保前曾經發燒就醫
(注射自費六合一疫苗隔天
醫師評估活力正常 飲食正常 在急診室退燒後返家)
結果就被遠雄解約
(理由是小兒是高風險兒童)
(送我們一張存證信函 根本就不理我們)
經過溝通後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
但是讓我對保險公司十分失望
對保險經紀人(小型的公司)也十分失望
事情發生之後 對我們一點幫助都沒有
甚至推得一乾二淨 認為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的事
又因為是朋友 不然我真想罵他一頓讓我出氣
請問有朋友有類似經驗
這樣我們的勝算高嗎
0~6個月大的小孩保費比較高不是嗎?
就是因為風險高壓
給我們這樣的理由真讓我生氣
跟著小孩做化療 動大刀已經讓我心力交瘁了
可以跟他們討精神賠償嗎?
氣氣氣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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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Zenobia avatarZenobia2011-03-17
你買的時候有告知上訴的情形嗎
如果沒有的話 遠雄是有權力解除契約的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3-20
老問題 如果不在健康告知書內 應該是遠雄要負舉證責任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3-24
上面這些狀況如果有告知,其實要順利承保的機率很高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1-03-25
不過即便忘了說....這種狀況解除契約好像也太過頭了
Sandy avatarSandy2011-03-27
如果不在告知範圍內 那就不違反保險法第64條 不能解約
這種情況遠雄頂多只能舉證而拒賠 但還不能解約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3-31
是需要告知的阿...因為要保書告知事項
不是有寫 近兩個月內是否有就醫...這項...
ama 你錯了 小孩子核保很嚴格的 尤其是感冒發生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1-04-01
因為小孩子發燒 很多是強制收院等 問題很多
另~~光要保書上的那項告知事項 就可以以64條去解除契約了
Ethan avatarEthan2011-04-04
更何況小孩已發生重大疾病 遠雄怎可能只是拒賠...
不得解除契約的情況 就是投保超過兩年 以此例來說
Kama avatarKama2011-04-07
的確是要告知 不過原PO的態度似乎是認為即使沒告知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1-04-11
也還不到被解約的地步 小孩子因發燒感冒而被暫緩承保的
Una avatarUna2011-04-13
情形很常見 核保標準會較成年人嚴格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4-17
前面推文時沒注意到發燒就醫有在告知範圍內
既然有在告知範圍內 那遠雄解約的確是於法有據
Jack avatarJack2011-04-22
通常暫緩承保時間是三~六個月 倘若推估
Edwina avatarEdwina2011-04-23
這個時間點 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