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籍配偶居住海外,在台收入申報問題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大家好。有很努力地爬過精華區看過所得稅的相關問題,不過沒看到類似的,
只好上來請教一下,我算是納稅新鮮人。


背景:

我的配偶是外籍人士,我們夫婦倆都住在海外,也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該國的所得。
我是台灣人,有戶籍也有健保,沒有投資,但偶爾在台會有接case的收入匯入戶頭。


我想請問一下,以我跟我的配偶的狀況,雖然我是已婚身份,

1. 在台灣的收入部分,是否我仍可以獨立申報?(配偶非台灣居民也無在台工作)
若在台收入不超過免稅額(因接case不穩定),是否可扶養無月退之父母?
2. 我在國外工作的收入,已與配偶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台是否仍有申報義務?
裡面的細節是否有法條可供參考?

謝謝。

--

All Comments

Hedda avatarHedda2013-01-05
去年回台幾天?護照有入境紀錄嗎?
Joe avatarJoe2013-01-08
我的護照會有入境記錄,每年約停留1-2個月間不等。
Lydia avatarLydia2013-01-11
在戶政有結婚登記嗎?沒有的話,就報你自己收入,可報扶養父母
Gary avatarGary2013-01-15
國外收入就是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Dinah avatarDinah2013-01-15
1.可以/沒必要 2.有/基本稅額條例 (海外100w/600w)
Kumar avatarKumar2013-01-16
如果真的繳到, 外國繳過的稅可以回台灣抵, 可是很麻煩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3-01-17
102年起居住者有新的定義,在台設有戶籍且居住滿31天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01-22
才算境內居住者申報海外所得,不然按百分之二十就源扣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