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有很努力地爬過精華區看過所得稅的相關問題,不過沒看到類似的,
只好上來請教一下,我算是納稅新鮮人。
背景:
我的配偶是外籍人士,我們夫婦倆都住在海外,也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該國的所得。
我是台灣人,有戶籍也有健保,沒有投資,但偶爾在台會有接case的收入匯入戶頭。
我想請問一下,以我跟我的配偶的狀況,雖然我是已婚身份,
1. 在台灣的收入部分,是否我仍可以獨立申報?(配偶非台灣居民也無在台工作)
若在台收入不超過免稅額(因接case不穩定),是否可扶養無月退之父母?
2. 我在國外工作的收入,已與配偶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台是否仍有申報義務?
裡面的細節是否有法條可供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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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上來請教一下,我算是納稅新鮮人。
背景:
我的配偶是外籍人士,我們夫婦倆都住在海外,也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該國的所得。
我是台灣人,有戶籍也有健保,沒有投資,但偶爾在台會有接case的收入匯入戶頭。
我想請問一下,以我跟我的配偶的狀況,雖然我是已婚身份,
1. 在台灣的收入部分,是否我仍可以獨立申報?(配偶非台灣居民也無在台工作)
若在台收入不超過免稅額(因接case不穩定),是否可扶養無月退之父母?
2. 我在國外工作的收入,已與配偶在居住國合併申報,在台是否仍有申報義務?
裡面的細節是否有法條可供參考?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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