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臺企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9/03/11 發言時間 18:10:40
發言人 張志堅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50-9179
主旨
董事會決議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09/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11
2.增資資金來源:108年度之可分配盈餘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56,599,213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565,992,13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除權基準
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併湊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改發現金(計算至
元,元以下捨去),逾期未併湊之累積畸零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新巴賽爾資本協定(BaselⅢ)增列普通股權益資本之要
求,以充實資本結構,進而提升獲利能力。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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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有來世,我想當一個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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