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財產交易所得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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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版友
小弟在2018年出售舊房與購入新房
查相關資料,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
去年也已辦 土增稅退稅成功拿到退款
另外我是屬於舊制非新制房地合一

想問的是
我一樣要先在五月綜所稅申報時
先按核實認定或標準認定報稅, 繳完所得稅後

再依相關規定申請退稅, 或是可以事先申請,直接免去先繳再退的手續?
另外我在土增稅時就已繳件符合自用住宅重購退稅資格
是否在財產交易所得上還要重申請一次?

感謝大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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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Ursula avatarUrsula2019-04-25
土增重構只有土地,財產交易所得部分要自己申報實際價
格是不是賠售,才能免核定房屋交易所得
Xanthe avatarXanthe2019-04-27
你好, 請問若已確定非賠售,這個申報價格是在五月所得稅
Rae avatarRae2019-04-30
前,就要辦理的嗎?這個是去那邊辦理?感謝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9-05-05
你上網搜尋 重購 財產交易所的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5-09
舊制併入所得稅申報所得
Zora avatarZora2019-05-11
那是可以抵減舊屋出售後,因財產交易所得導致有繳到所
得稅才可抵減稅額,舊屋出售那年沒有繳稅的話,也沒的
Leila avatarLeila2019-05-13
謝謝,看來我還是今年先報財產交易所得,報完後申請退稅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5-18
同年買賣沒有抵繳問題,財產交易所得不能退稅,只是能
抵到沒課到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