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由於未婚夫之前報稅都是由公司試算,
未婚夫於102年8月購屋,
公司的試算未列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這ㄧ點,
加上第一次申報這個項目
請問"實際發生金額"是要填寫103年度所繳出去的房貸金額(12月*每個月繳出的房貸)
或是購屋的總貸款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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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未婚夫之前報稅都是由公司試算,
未婚夫於102年8月購屋,
公司的試算未列舉"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這ㄧ點,
加上第一次申報這個項目
請問"實際發生金額"是要填寫103年度所繳出去的房貸金額(12月*每個月繳出的房貸)
或是購屋的總貸款金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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