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想請教大家><(已努力看4647篇><|||)
情形是這樣:
房屋所有人是老爸,但是房屋貸款是老媽的名字,
如果我爸撫養弟、妹,我撫養我媽的話,
我是不是就不能也列舉報我媽的房貸?
依下列這兩點的敘述是這樣的嗎?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A. 納稅義務人購買自用住宅向金融機構辦理借款的利息支出 (ZK),應符合下列各要件:
1.房屋登記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所有。
4.如屬配偶所有的自用住宅,其由納稅義務人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的利息,以納稅義
務人及配偶為同一申報戶,始可列報。
非常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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