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的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無出租或營業行為就可、但屋主要看有沒有用過一生一次的自用增值稅
用過就不適用、要改用一生一屋、條件針對這次買賣就不適用了、另戶籍簽進去就可去辦自用住宅立即生效,過完戶後交屋後在牽出即可、不違法、也不會被追回、擔心就找代書辦比較有保障吧

※ 引述《paiching (海是一覽無遺的藍)》之銘言:
: 最近B要買一間房屋, 屋主為A,屋齡約20年,20年前是A買給雙親居住
: 但A戶籍並未遷入,僅有雙親的戶籍遷入,A之雙親分別過世後,
: 該屋目前為空屋,而買家B也與A談定買賣
: 但土地增值稅計算出來,是否適用優惠稅率,金額差相當多,
: 故A說他要先辦理自用住宅後,才願意和B簽約買賣,且A目前已經將戶籍遷入該屋
: 問題1:請問 A遷入後,隔日馬上就可以去申請自用住宅?
: 如果是的話,就可以請A趕快去辦理
: 問題2:如果辦理核准為自用住宅的話,有限制要入籍多久之後移轉
: 才能享有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嗎?
: 因為A擔心如果為了優惠稅率而將戶籍遷入後申請為自用住宅,
: 隨即賣屋並辦理移轉,會不會有違法會受罰的情形?
: 如果不會有問題可以合法節稅的話,A才願意簽約賣屋
: 以上問題請教,先謝謝幫忙回答的大大們^^"

--

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12-10-22
最穩的方式是等地政過戶完畢後,賣方再遷出戶籍。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10-22
但也只適用於一生一次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Callum avatarCallum2012-10-24
也就是說以前從沒申報過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2-10-29
至於一生一屋的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在賣出之前,戶籍
要遷入持續滿六年才行(中間不能遷出,不然要重新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