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的問題 - 稅務

Table of Contents

最近B要買一間房屋, 屋主為A,屋齡約20年,20年前是A買給雙親居住

但A戶籍並未遷入,僅有雙親的戶籍遷入,A之雙親分別過世後,

該屋目前為空屋,而買家B也與A談定買賣

但土地增值稅計算出來,是否適用優惠稅率,金額差相當多,

故A說他要先辦理自用住宅後,才願意和B簽約買賣,且A目前已經將戶籍遷入該屋

問題1:請問 A遷入後,隔日馬上就可以去申請自用住宅?

如果是的話,就可以請A趕快去辦理

問題2:如果辦理核准為自用住宅的話,有限制要入籍多久之後移轉

才能享有土地增值稅的優惠稅率嗎?

因為A擔心如果為了優惠稅率而將戶籍遷入後申請為自用住宅,

隨即賣屋並辦理移轉,會不會有違法會受罰的情形?

如果不會有問題可以合法節稅的話,A才願意簽約賣屋

以上問題請教,先謝謝幫忙回答的大大們^^"

--

All Comments

Belly avatarBelly2012-10-21
今天A遷入,地政買賣過戶的公契日期寫明天就沒問題了。
不過,自用住宅還有一堆條件就是了,不是只有遷戶口進
去就一定可以辦理成功的。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2-10-24
這個案例的前提是以前從沒使用過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